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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/Q&A


 Q: 這個協會是合法登記的協會嗎?
A: 是的,Servas Taiwan 已在2013年向內政部登記立案。
登記社團名稱:台灣國際旅遊交換住宿和平促進協會。核准立案字號:1020252311 ,統一編號:31995306

Q: 如要繳交會費或其他費用,如何匯款給協會?
A: 有以下兩種方式:
  1. 請匯款至郵局協會帳號,匯款時備註匯款人姓名,匯款後請email告知匯出帳號後五碼給
    Servas online host list coordinator (Pamela: pamyang121@gmail.com)、協會(servas.taiwan@gmail.com)。
    郵局代號 700,局號 0001313,帳號 1262812,戶名:台灣國際旅遊交換住宿和平促進協會。
    (如被要求填寫負責人,請填理事長名字:王雪美)
  2. 也可以無摺存款方式存入以上帳號,並在備註欄寫上匯款人姓名。免手續費。無摺存款後,請 email 告知 Servas online host list coordinator 和協會,處理的郵局局號和存入日期。
       
Q: 每位會員出國如要住國外會員家,一定都要有stamp和LOI嗎?夫妻一起出國也是嗎?
A:    是的,每位會員,年滿18歲以上,如要住國外會員家,都要有自己的LOI(上貼有國際總部發行的  stamp)。每份LOI費用是            NT$1500元。夫妻一起出國時,有兩種選擇:
  1. 先生和太太各自成為會員,各自繳交入費會、常年會費,如有出國,各自申請LOI,另依您申請的身份 host/day host/traveler 繳交費用,依一般會員程序。
  2. 也可以其中一人成為會員,例如太太成為會員,先生跟著太太出國,先生可以會員眷屬身份申請LOI,如此先生繳交NT$1500,即可取得先生自己的LOI,毋需繳交入會費和常年會費。未來只要太太一直是會員,先生與她入住國外會員的家的時候,都是如此處理。但因先生不是會員,所以平常參加活動就會是非會員價,也沒有選舉權和投票權。如果小孩已成年,擬隨行出國也是比照上述先生的方法比照辦理。但是如果先生入住國外會員的家是單飛,沒有和太太同行,如此先生還是必須具備會員身份才能申請LOI。(註:因應e-LOI實施,每位會員在e-LOI上需有各自的資料,因此夫妻需各自成為會員,並自2021年開始全面實施,目前配偶謹需一方成會員的政策將取消)。

Q:  LOI 在何種情況下會出現折扣或優惠?
A: 前一年有 host 至少一位外國人住在家裡的會員,當年免收 stamp 費用。前一年有 day host 至少一位外國人的,當年 stamp 費用收NT$ 1000。有 host / day host 紀錄的會員,申請優惠 stamp 前,需在前一年的 host / day host 統計總表中留下接待紀錄。並以 word 檔提供報告,其上文字至少 100 字,圖片 3-10 張,交給面試的 area coordinator。

Q: 現在是 2016 年 12 月,如果現在加入就要交 2016年費 NT$ 500,明年一月又要再交 2017 年費 NT$ 500,是不是我明年一月再加入成為會員比較划算?
A: 以此情況看來,似乎是 2017 加入會員,可以少交一次年費 NT$ 500。不過,如果 2016 年 12 月就成為會員,年底前接待一位外國Servas 會員入住您家中,如此 2017 年申請 LOI 時,就可免 NT$ 1500 費用,省更多。當然,我們無法保證您在 12 月一定有機會接待到 Servas 會員,您可自行評估。

圖片
台灣國際旅遊交換住宿和平促進協會 SERVAS  TAIWAN
Email: 
servas.taiwan@gmail.com

內政部核准社團立案字號:10202523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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